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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中医药事业发展新局面
摘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12年6月印发全国各地贯彻落实。...
《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12年6月印发全国各地贯彻落实。落实《规划》是实施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中医药作为我国独具特色优势的卫生资源、文化资源和科技资源,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影响日益扩大。《规划》将“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作为“十二五”重要内容和“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点任务。
历时三年
编制《规划》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编制和实施规划成为各级政府阐明战略意图、明确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各级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作用已成为各级党和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共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度重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国家规划编制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早在2009年5月就正式启动。于2011年11月底经局长会议审议通过。《规划》从开始编制到正式印发,前后历时三年,凝聚了行业智慧与汗水,体现了各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规划》
是发展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
落实《规划》是实施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将“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作为“十二五”重要内容和“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点任务。《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医疗卫生事业、医药产业发展要求,编制实施国家中医药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落实《规划》是积极推动深化医改的重要举措。作为深化医改第一个配套文件,《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促进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全面发展的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落实《规划》是推动中医药事业在“十二五”时期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规划》阐述了“十二五”期间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是政府履行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十二五”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文件。
《规划》
以深化医改为主线
《规划》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中医药事业发展“以推动和实现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为主线”。把握“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就是要进一步以人为本,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兼顾,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协调发展;把握“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这个主线,就是要把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作为“十二五”时期中医药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党中央、国务院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任务,通过《规划》的实施来实现好。
突出中医特色
实践“三个转变”
《规划》强调,“十二五”期间“坚持转变发展方式,突出特色与优势”,要“从单一的疾病治疗模式,转变为既重视疾病治疗,又重视预防保健、养生康复并融合一体的综合防治模式;从注重中医医院发展,转变为既重视医院发展,又注重门诊部、诊所等中医药服务的多种组织形态共同发展;从注重中医医院的规模扩张,转变为在继续扩大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特色优势建设和服务功能完善”。这是针对“中医药特色优势淡化,服务领域趋于萎缩”的问题,解决当前中医药生存与发展价值的战略选择,必须高度重视并在工作中努力加以实践。“综合防治模式”既是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的重要体现,也是以人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的必然要求,“中医药服务多种组织形态共同发展”要求我们以开放的心态发展中医药,“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鼓励和支持一切社会力量来发展中医药,为中医药赢得更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在继续扩大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特色优势建设和服务功能完善”,要求我们对中医医院建设与发展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仅强调特色优势而不顾医院发展的现实条件,不是实事求是,也不能正确指导实践,但一味强调经济因素而忽略发挥中医药作用,那么中医医院将逐渐失去本质特征和存在的价值,最终影响民众健康需求与中医药事业发展。
9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设中医科
《规划》提出的“十二五”中医药发展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指标,是在综合分析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发展现状以及近十年来发展趋势基础上,科学论证后确定的。一些指标,如“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中药房,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任务指标已经纳入国家“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由于《规划》提出的是全国发展水平指标,因此在贯彻落实时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能搞“一刀切”。每个省份的实际情况不同,部分省份已经达到《规划》提出的某些任务指标,有的省份离任务指标差距还较大,在“十二五”完成有较大的困难。要充分认识到《规划》确定的指标任务在事业发展中的关键、引领性作用,紧紧围绕《规划》确定的指标任务加倍努力。已达标的,要进一步巩固并提出更高的标准,在全国发挥好示范和带动作用;差距不大的,要在“十二五”期末争取达标;差距确实较大的,要仔细分析原因,找准关键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实现发展目标。
首次把中医保健服务
和中医药服务贸易列入规划
《规划》明确了“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11项重点任务,分别是:1、以城乡基层为重点,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7项重点项目);2、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3项重点项目);3、加强中医药卫生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治网络建设(5项重点项目);4、推进中医药科技继承与创新(3项重点项目);5、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9项重点项目);6、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4项重点项目);7、加快民族医药事业和中西医结合发展(5项重点项目);8、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7项重点项目);9、加强中医药法制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5项重点项目);10、积极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5项重点项目);11、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3项重点项目)。与以往相比,《规划》首次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和“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作为重点任务单独列出,并且对“十一五”时期提出的“加强中医药重大疾病防治”、“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任务在《规划》中予以强化,要求建设形成重大疾病防治网络,促进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这些都是新时期新阶段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供稿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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