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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系统部署大数据发展工作

2015-09-24 15:24:28作者:来源:

摘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推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在未来5至10年打造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建立运行平稳、安全有效的经济运行新机制,构建以人为本、惠及全民的民生服务新体系,开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驱动新格局,培育高端智能、新兴繁荣产业发展新生态。...

  《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推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在未来5至10年打造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建立运行平稳、安全有效的经济运行新机制,构建以人为本、惠及全民的民生服务新体系,开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驱动新格局,培育高端智能、新兴繁荣产业发展新生态。同时《纲要》部署了三方面主要任务:一要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二要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培育新兴业态,助力经济转型;三要强化安全保障,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健康发展。

  2018年建成政府数据开放平台

  《纲要》提出,2018年底前建成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率先在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资源、农业、环境、安监、金融、质量、统计、气象、海洋、企业登记监管等重要领域实现公共数据资源合理适度向社会开放,带动社会公众开展大数据增值性、公益性开发和创新应用,充分释放数据红利,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形成公共数据资源合理适度开放共享的法规制度和政策体系。

  《纲要》提出,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整合政府部门公共数据资源。2017年底前,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基本形成。2018年,中央政府层面实现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的全覆盖,实现金税、金关、金财、金审、金盾、金宏、金保、金土、金农、金水、金质等信息系统通过统一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和交换。2020年底前,逐步实现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资源、农业、环境、安监、金融、质量、统计、气象、海洋、企业登记监管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

  开展10大工程

  配合三方面任务,《纲要》提出建设10大工程,即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程、国家大数据资源统筹发展工程、政府治理大数据工程、公共服务大数据工程、工业和新兴产业大数据工程、现代农业大数据工程、万众创新大数据工程、大数据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工程、大数据产业支撑能力提升工程、网络和大数据安全保障工程。

  10大工程明确了大数据在政府、公共服务、工业和新兴产业、农业等领域的应用和方式。

  政府治理大数据工程提出,统筹利用政府和社会数据资源,探索建立国家宏观调控决策支持、风险预警和执行监督大数据应用体系。到2018年,开展政府和社会合作开发利用大数据试点。

  公共服务大数据工程要求,建设完善的医疗健康服务大数据、社会保障服务大数据、教育文化大数据和交通旅游服务大数据。

  工业和新兴产业大数据工程要求,加快工业大数据应用和服务业的大数据应用,积极推动不同行业大数据的聚合,培育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产业发展新生态。

  现代农业大数据工程提出,促进农业资源要素数据共享,提升农业农村信息综合服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

  万众创新大数据工程提倡,通过应用创新开发竞赛、服务外包、社会众包、助推计划、补助奖励、应用培训等方式,鼓励企业和公众发掘利用开放数据资源,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从而研发一批大数据公共服务产品,实现不同行业、领域大数据的融合,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能力。搭建层次清晰、覆盖全面、内容准确的知识资源库群,建立国家知识服务平台与知识资源服务中心。

  明确七方面机制

  《纲要》还明确七方面政策机制。一是建立国家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统筹协调机制。二是加快法规制度建设,积极研究数据开放、保护等方面制度。三是健全市场发展机制,鼓励政府与企业、社会机构开展合作。四是建立标准规范体系,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工作。五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推动建设一批国际领先的重大示范工程。六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的大数据人才培养体系。七是促进国际交流合作,建立完善国际合作机制。

  三个关键词:共享 开放 安全

  日前,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副主任、中国智慧城市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单志广对《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进行了全面解读。作为《纲要》研究起草专家组的核心成员,单志广表示,我国大数据发展的核心挑战体现为三个关键词:共享、开放和安全,这也是《纲要》的三大着力点。他认为首先要统筹国家大数据资源,推动共享开放,释放数据红利。

  第一,统筹规划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统筹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大数据,布局国家大数据资源、平台、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推动国家人口库、法人库、空间地理库等基础信息资源和健康、就业、社保、能源、信用等重要领域信息资源的建设,加强与社会大数据的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

  充分利用现有企业、政府数据资源和设施平台,统筹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大数据基础设施和区域性、行业性、数据汇聚平台,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投资。

  第二,强制推动政府和公共部门数据共享。统筹规划跨部门数据共享工作,强强顶层设计,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厘清各部门数据管理及共享的义务和权利。在政务信息化建设中,加强信息系统统筹共建,推进系统间信息间信息共享。建设国家数据共享交互平台,推进国家基础数据资源、信息安全资源的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信息系统。加快各部门、各地区及社会企事业单位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整合,丰富社会公众信用信息服务,提高政府服务和监管水平。

  建设多部门网上项目联审联批平台,形成网上审批大数据资源库,实现跨部门、跨层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统一受理、同步审查、信息共享、透明公开”。推动中央地方形成合力,结合信息惠民工程实施和智慧城市建设,推动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条块结合”、联合试点,实现公共服务的多方数据共享、部门协同、制度对接。

  第三,稳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在加强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稳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动建立政府和公共部门数据资源清单,按照“增量现行”的方式加强对部门数据的国家统筹管理。加快建设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

  制定政府数据开放计划,落实开放和维护责任,推进政府和公共部门数据资源统一汇聚和集中向社会开放,提升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标准化程度,优先加快推进与民生保障服务相关的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科技、环境、金融、统计、气象等领域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建立政府和社会互动的大数据采集形成机制,提出共享数据目录。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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