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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监管法生存环境转好 开店实名制满足业界诉求
摘要尽管有关监管网络商品交易的话题被多次提起,但要推出一部为各方接受,真正有助于行业发展的规定,确实并非易事。...
对网购实施监管颇为艰难,但工商总局仍拿出了一些令各界喜多于忧的规范。
在经过了一个多月的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6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式公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有关方面对从事网络交易个人的实名认证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几经周折的网络交易规定终于浮出水面。据《IT时代周刊》了解,它在很多方面不同于此前几次试探性质的规定,这次出台的《办法》在某些程度上令行业欢欣鼓舞。尽管人们把焦点都汇集到“卖家需实名登记”的条款上,然而,新《办法》中更值得认同的是国家监管部门对网络交易平台义务和责任的描述。
《办法》辗转问世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表示,新《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距离工商部门首次尝试对网络交易实施监管正好过去两年时间。
2008年7月,北京工商局有意将电子商务纳入监管,并制定了一系列规定,但在遭遇“执行难”之后,最终不了了之。今年1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拟定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初定稿,规定个人在网上开店必须实名注册,具备条件的还应该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当时,本刊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部门,对方表示初定稿尚处于调研论证阶段,正式发布的时间并未确定。此前,坊间传言它会在今年3月15日颁布实施。
来自最新的调查数据显示,截止到2009年12月,我国规模以上电子商务网站总量已经达1.75万家,预计2010年电子商务网站总量将超过2.5万家。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500亿元,较2008年翻番增长。分析人士指出,在如此庞大的市场下,的确需要相应监管政策对行业加以约束和治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商务一直保持高速增长和网购交易额的逐年放大,假货、欺诈等问题在电子商务新闻信息中出现频率越发增高。然而,关于网店的管理,以及如何保障网上购物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等问题的规定上,我国法律仍是一片空白。
不过,和此前发布的规定一出台就遭到几乎一边倒的反对声音不同,此次颁布的《办法》受欢迎度有了明显提高。趣玩网相关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对迅猛发展的网络市场,尤其是对电子商务发展,有着规范促进的作用。“该规定加大了审核监管责任,为电子商务市场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消费者而言也使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该负责人对本刊记者说。
除了此次推出的《办法》中的内容,考虑到传统地域监管方式的局限性,工商总局正在计划对网络交易采用全国联网一体化监管。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计划用3年时间建成一个全国一体、统分结合、功能齐全、上下联动的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和平台。
何为“实名制”
根据《办法》,自然人开网店,要向监管方面提供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由网站进行审核,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在网页上标明,并建立登记档案定期核实更新。这便是此前业界讨论多时的“实名制”。
实际上,这种实名制做法在国内并非首次,它在淘宝上实施已久。淘宝网新闻发言人陶然介绍说,“在淘宝网上申请开店,你首先要通过身份证认证,同时你的交易全部要使用支付宝收款,而支付宝又是和你的银行账户直接关联的,所以尽管对于买家来说,我们只是一个个‘网名’,但从淘宝网的后台来看,每个店都可以追溯到一个真实存在的人。”
陶然还指出,实名制等条款是淘宝网一直在做的,比如在淘宝网上开店,一定是要经过“三方实名认证”,卖家在销售商品前,必须通过上传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交到网银和公安部的系统来“验明正身”。所以,面对新《办法》的出台,他认为这只是工商总局给出的明确解释条文。
在业内,淘宝、拍拍、易趣等网购平台采取的手段大同小异,基本都是需要卖家提供真实注册信息,并需要绑定银行账户通过银行系统进行双重验证。对于工商局出台的《办法》,国内几家领头交易网站都表示会全力支持。
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的C2C市场格局基本稳定,淘宝网一家独大,占据80%以上的市场份额,拍拍网次之,易趣位列市场第三,三家网站几乎垄断了C2C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保证买家的消费权益,《办法》还规定,消费者要求网络商品经营者(或网络服务经营者)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应当出具。经营者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这次从国家层面要求做网店实名我觉得是好事。”开设了“桃呓柳喧私人衣橱花园”的淘宝卖家xiaorong1118告诉本刊记者,“对于买家来说,如果看到店铺是实名的而且经过认证,信任度肯定会提高。商品发票、小票的出具,也对诚信经营的网店非常有利。”
据悉,趣玩网在安全和诚信方面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他们鼓励消费者当面拆包验货并承诺30天无条件免费退换货保证,同时要求快递公司上门取退换货,大大提高了消费者对网购的诚信度。
分析人士认为,实名制的规定将会对缺乏规范的电子商务网站造成冲击,不过,冲击力度并不大。有观点指出,“如果国家工商总局并不强调个人开店要申领营业执照并交税的话,对卖家实际影响并不大。”淘宝方面也认为“新规对淘宝等大型成熟交易平台影响不大”。
喜忧参半
“从宏观层面上来说,《办法》的出台,体现出国家对电子商务的关注,看到了网购的巨大市场和带来的就业机会,并从政策层面对网购行业进行扶植和支持,保障这个行业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陶然这样理解工商总局出台新规的行业意义。而从细节操作来说,他认为这主要体现了对网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比如实名制对于规模比较小的网络交易平台会造成一定影响,会带来较大的工作量”。
本刊记者还了解到,过去对交易中的“约定俗成”上升为明文规定。过去在网购中,买家如果认为拿到的商品和网上不符,买家可以退货,或者找卖家进行售后服务,但实际上因为始终没有明确规定,约束力度并不大。淘宝在去年曾大规模整治“信誉”问题,但终究因为没有官方认可,整治行动陷入“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尴尬。
这次对电子合同条款的规定,工商总局就针对如何降低“货不对板”的风险做了相关规定,“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就是对售后责任有了规定。网购买家非常需要这么个‘说法’”。
“只有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网购的信誉度才会提高,才会有更多人尝试网购。”陶然说。《办法》规定,网站要对网店的商品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要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告,采取措施制止,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至此,网站具有了“检查监控”的义务,一旦交易出现问题,整理行动就被赋予法律权利。
即使如此,《暂行办法》细则中要解决的问题仍然不少。对于此前推出的暂行办法中备受争议的网店税收问题,工商总局在此次推出的规定中未有解释。此次《办法》中除了规定开网站的人要提交姓名等真实身份,还提出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如何判定一个网店是否具备工商注册条件,这并没有明说,衡量标准并不明确。”有法律方面的人士最后点评说。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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