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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关于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更新机房与新增机房的计算机等货物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1-07-21 18:24:21作者: 来源:

摘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委托,就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更新机房与新增机房的计算机等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GZB2011-020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采购预算指导价为人民币57.66万元,采购内容包括:教师机2台、学生机120台、多功能备课仪2套等,并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b)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c)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类似经验(至少提供一个成功案例)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1年8月5日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地点: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8月9日 09:30

六、投标地点: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七、开标时间:2011年8月9日 09:30

八、开标地点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700.0

交付方式: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银行账号:201000015301603

注:1、请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填写招标项目名称,若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放弃投标须在开标前一天提供书面说明报告;2、在开标时须提交由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据的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和标书工本费,否则拒绝其投标。由此形成的责任自负。3、拒绝其他方式交纳,由此形成的责任自负。

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1年8月5日16: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以到账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报名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2如果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7月25日17:00前向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书面提出质疑与澄清内容,逾期不得提出。招标人于2011年7月26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澄清的内容与质疑的答复、招标文件修改内容,请各投标人到时到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lqztbzx.com、http://www.zjzfcg.gov.cn),不再另行通知。十、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请务必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申请(网址: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各供应商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地点: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联系人:陈先生、季先生

联系电话:0578-7212004、13757822078、7261701

传真:0578-7262863

 

附件信息

查看原公告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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