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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又绊倒一院长
摘要昨日上午,光明医院原院长苏某涉嫌收受胡某、宋某、罗某三人共计18万人民币、20万港币,为供应商在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中顺利中标提供帮助一案在盐田法院开庭审理。 ...
昨日上午,光明医院原院长苏某涉嫌收受胡某、宋某、罗某三人共计18万人民币、20万港币,为供应商在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中顺利中标提供帮助一案在盐田法院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为了和苏某搞好关系,深圳市一辉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深圳市和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某,在2008年春节、2009年中秋节前分别送给苏某1万元。光明医院与“一辉龙”公司、“和一”公司先后签订了采购药品销售合同和检验试剂采购供应合同。
据检方指控,2010年6月,宋某知道光明医院将要采购一台彩超设备,希望该院能采购其任职的广州市洁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彩超,为此送给了苏某16万现金。苏某交代相关科室人员在参与采购中设置一些技术参数。最终洁承公司顺利中标。
2009年,光明医院要购置一台全自动化生化仪器,罗某找到苏某,希望苏某对深圳市美欧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的生化仪器予以关照。2010年初,罗某托他人将20万港币送给苏某。苏某交代相关科室人员在招标中设置一些关键条件以确保美欧公司能中标。最终,美欧公司如愿中标。
法庭上,苏某承认收贿,但不承认自己为他人谋取利益。他辩称,胡某公司自2003年在他担任院长之前已经和光明医院有业务来往,2003年医院购买了胡某公司的生化仪和检验试剂仪器,因仪器是封闭式的,所以医院一直需要购买胡某公司销售的检验剂。而检察机关指控其为对宋某和罗某代理的医疗设备中标提供帮助,苏某说,自己没有为他们打过招呼,招标事项是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的。
记者发现,前日受审的原深圳市妇幼保健院院长侯某中,也是被公诉机关指控,其在“帮助”“一辉龙”公司及“和一”公司经销的医疗设备顺利中标时,接受商业贿赂,从而落马。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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