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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中医药信息平台2015建立 将实现互联互通
摘要记者日前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获悉,我国将在2015年基本建立起三级中医药信息平台,实现中医药信息跨机构、跨地区、跨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记者日前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获悉,我国将在2015年基本建立起三级中医药信息平台,实现中医药信息跨机构、跨地区、跨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规划》指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把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内容,将逐步建立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中医药信息系统,全面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提高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
《规划》要求,到2015年,中医药信息化取得明显进展,依托国家综合卫生管理信息平台,基本构建统一高效的国家、省、区域(地市或县级)三级中医药信息平台,满足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业务应用的需要;初步建成基于信息平台的中医药电子政务系统、中医药综合统计管理系统、中医药公共信息服务系统、中医药医疗服务信息系统、中医药预防保健信息系统等,形成一批覆盖中医药主要业务的应用系统;基本建立中医药数据资源库和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进一步推进中医药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并建立一支中医药信息化专业复合型人才队伍,为中医药信息化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
《规划》提出,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包括9项主要任务:一是构建国家、省、区域(地市或县级)三级中医药信息平台,实现国家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对全国中医药的综合管理和业务协同。二是建设基于信息平台的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包括中医药电子政务系统、中医药综合统计管理系统、中医药公共信息服务系统、中医药医疗服务信息系统、中医药预防保健信息系统等。三是建设中医药科技信息化。四是建设中医药教育信息化。五是建设中医药文化信息化。六是建设中医药标准信息平台。七是建设中医药标准信息平台。八是建立中医药资源数据库。九是建设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
据了解,此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与此前发布的《中医药“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有关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一致。后者提出,到2015年,建立起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实现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其中包括中医药法制、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明显加强,实现中医药立法,中医药监督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利用国家三级卫生信息平台,建立中医药政务信息管理系统、中医药预防保健信息系统,构建国家中医药数据资源库及信息中心,建设与国家卫生信息专网相融合的中医药信息网络;支持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开展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咨询、远程教育等功能。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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