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行业 > 医疗 >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通知

2011-02-28 23:22:00作者: 来源:

摘要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卫办发〔2009〕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标准文本在卫生部网站下载),请参照执行,并及时将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反馈我部。

联 系 人: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汤学军、胡建平

联系电话:(010)68792477、68792481


(本文不涉密)
责任编辑:

站点信息

  • 运营主体:中国信息化周报
  • 商务合作:赵瑞华 010-88559646
  • 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