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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医改监测内容有调整

2012-04-13 17:26:00作者: 来源:

摘要“十二五”期间,医改监测在保持3期监测(监测时间为7月、12月和次年2月)和4级监测(即省级、地市级、县区级和医疗卫生机构)不变的同时,对监测内容进行了调整。 ...

  从4月11日召开的2012年全国卫生统计信息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二五”期间,卫生部将继续加强医改监测与评估工作,重点监测公立医院改革、新农合制度、基层运行机制、基本药物制度招标配送及使用内容,同时将稳定的定量监测指标纳入常规统计调查制度。

  按照会议部署,“十二五”期间,医改监测在保持3期监测(监测时间为7月、12月和次年2月)和4级监测(即省级、地市级、县区级和医疗卫生机构)不变的同时,对监测内容进行了调整,县级监测以新农合管理体制、基层运行机制及能力建设为主;地市级监测以公立医院改革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为主。服务工作量、服务质量及效率、医疗费用、基本药物使用率等公立医院改革指标将纳入医疗服务常规统计。今年还将在医改阶段性评估的基础上,做好医改第三年度评估工作,预计6月底前完成居民满意度调查,为促进医患关系改善提供决策依据。

  据了解,卫生部自2009年起建立了医改进展监测制度,组织实施了3年8次医改监测,为深化医改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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