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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理信息局推进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工作

2012-03-07 01:23:00作者: 来源:

摘要河北省地理信息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精神,积极做好数字城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衔接工作,为石家庄、廊坊2个智慧城市试点市做好服务。 ...

  河北省地理信息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精神,积极做好数字城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衔接工作,为石家庄、廊坊2个智慧城市试点市做好服务。

  一是积极开展数字城市建设。2011年5月,河北省地理信息积极向省政府报告数字城市建设工作,争取省领导的支持。省政府办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数字城市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从政府层面对全省数字城市建设做出部署,并明确了设区市、县(市)数字城市建设的时限。举行了全省数字城市基础建设启动仪式,国家局徐德明局长、省政府张杰辉副省长出席了仪式并讲话,对全省数字城市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河北省地理信息局按照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要求,开展了大量工作,至2011年底,全省9个市区相继启动数字城市建设,石家庄、邯郸、廊坊3市作为国家试点城市先行启动,“数字石家庄”建成并通过了国家局的验收,为智慧城市建设打下了基础。

  二是将数字城市建设与智慧城市建设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一推进。河北省地理信息局高度重视智慧城市建设服务工作,2011年10月,局总工程师随同省政府考察团赴浙江调研,学习经验。经过学习和调研,达成了共识,将数字城市建设与智慧城市建设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一推进。根据数字石家庄已通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验收,数字廊坊也已启动,两个城市的建设目标和内容已经涵盖了《意见》中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核心内容和基础工作的具体情况,对2个市国土资源局提出要求,要积极参与到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当中,积极谋划,组织有关测绘管理、生产单位、科研院校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智慧城市建设专题研究组,依托数字城市建设已有成果和发展目标,尽快形成专题报告向当地市政府进行汇报,阐述数字城市与智慧城市的关联性,明确数字城市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依托作用和核心地位,确保数字城市的建设成果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得以广泛而充分的应用

  三是完善数字城市建设成果,为智慧城市建设夯实基础。数字石家庄在建成并通过国家局验收的基础上,建立石家庄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定期更新和共建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确保数据库内容的鲜活性和现势性;逐步扩充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服务功能,使之更具智能性和灵活性;进一步完善国土、规划、警用等8个应用系统的功能,提高系统应用的适用性和易操作性。同时,大力整合已有资源,拓展应用单位,减少重复投入。廊坊市要根据《意见》的要求,充分考虑与智慧廊坊建设的一致性、协调性,以及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兼容性,在数字廊坊建设过程中,要将创新的思路和理念贯彻到各个方面,积极探索数字城市建设与应用的新模式、新方法,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不断提升建设的速度和应用的水平。同时,要建立健全公共平台应用服务、运行管理和数据更新长效机制,确保持续稳定高效运行。


(本文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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