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头条新闻 >

世纪大审判:微软曾因涉嫌垄断差点被拆分(上)

2013-01-15 08:16:00作者:来源:

摘要作家梅里尔曾评价:“盖茨最终还是犯了自大的错误,在已经和司法部的律师达成妥协后,偏偏要去伤害他们的感情,到处吹牛说什么也没有改变,微软还会像以往一样做生意。这实在是很愚蠢的行为。”...

  “当你进攻市场的时候,你不应该杀死竞争对手,你应该让对手受伤后仍能行走。尸体看上去很糟糕,而且吸引注意力。”一位工业界大佬曾这样对盖茨说。他说这番话时正值微软对网景展开全面剿杀,而最终惹上反垄断官司之际。

  刀战的序幕

  “盖茨和鲍尔默像两个大孩子,他们不知道他们已经多大了,他们总是在抢劫东西。”被称为“以太网之父”的鲍勃·梅特卡夫曾这样说。

  1992年秋天,微软的对手们纷纷指责微软利用了在操作系统中的垄断优势,与应用软件捆绑销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开始对微软进行调查。

  后来,美国联邦司法部接过了这个案子。对于微软来说,这似乎是噩梦的开始。司法部要求微软的员工不能扔掉任何文件。盖茨所在的办公楼里,大厅、走廊、侧厅都堆满了司法部准备查阅的文件,这栋大楼看起来像一个巨型的回收场。盖茨曾说他不害怕司法部,而是害怕公司所在的雷蒙德地区会有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

  这段时间,盖茨心情很不好,随后全美的电视观众都认识到了这一点。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面对面》专访节目上,当主持人重复盖茨的一个竞争对手——STAC公司首席执行官克洛的说法“许多人都把和盖茨的竞争比作玩实心球,而我觉得更像刀战”时,盖茨勃然大怒,甩袖而去。

  1993年,《时代》周刊曾评价盖茨:“尽管盖茨以其不贪图虚荣、习惯于乘坐二等舱以及平易近人而闻名,但他也可能表现出傲慢无礼、飞扬跋扈和蛮横生硬的作风。”

  经过痛苦的谈判与妥协,微软与联邦司法部接近达成一个调解协议,对微软操作系统的销售方式做出了一些限制,微软不能在DOS、Windows、Windows 95或者他们的升级版本中捆绑销售可以独立存在的软件。但同时,这个调解裁决又声称:“这个条款本身不应被解释为,也不应自然而然地被理解为禁止微软公司发展集成产品。”

  盖茨和他的律师团认为这个协议还可以接受,于是准备接受。但在这个时候,风云突变,詹姆士·华莱士的一本揭露微软内幕的书《硬驱动》(Hard Drive)横空出世,改变了局势。

  负责该案的地方法官斯坦利·斯波金利用一个夏天阅读了此书,他说:“尽可能多地了解微软,和微软也要尽可能多地了解我一样对解决问题大有裨益。”他开始引用书中的某些言论。

  接着,斯波金签署了反对那项协议的动议,他说:“判决太狭隘,当事人没能也不愿充分地指出某些不正当竞争的做法,这代表微软将来还会采取同样的做法,而判决竟然对此保持沉默。”

  “我这里已成为所有对微软不满的人发泄怨气的中心。”斯波金说。

  他还指责为微软辩护的人是“寻找漏洞的律师”,并责骂其中一个律师:“你可以颠倒事实。我不会再相信你的话了。你已经失去了你的可信性。”

  盖茨和鲍尔默当然很恼火。当斯波金拒绝签字的时候,鲍尔默在法庭现场,他告诉记者问题不是出自他的公司,而是“法官需要动脑子好好想想”。

  微软的律师团指责斯波金法官被《硬驱动》一书洗脑,判决时态度有偏见,他们指出斯波金法官曾作出一些有倾向性的言论,譬如:“微软是一家年轻的公司,还不够成熟,不能够兼顾公众的利益和市场的道德。”微软律师团提出案件应移交给别的法官处理。

  微软的目的达到了,1995年6月16日,由3个法官组成的上诉法庭一致判决斯波金法官的言行超越了自己的职责范围。案件被移交给托马斯·彭菲尔德·杰克逊法官,他通过了那份双方都同意的判决,禁止微软在销售软件时进行捆绑销售。

  但是不久,微软在IE浏览器的推广上,故伎重重演,又一次采用曾经屡试不爽的捆绑策略。网景针对微软此举提出抗议,拉开了又一轮对微软大规模诉讼的序幕。

  愤怒的法官

  1997年10月20日,美国司法部向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指控微软违反1995年的调解裁决,利用其操作系统的垄断地位保护并扩展这种垄断,不正当地要求个人电脑制造商安装微软的浏览器产品,同时剥夺用户的选择权。司法部长珍妮特·雷诺想让法庭宣布微软犯有藐视法庭罪,并判处它在违法期间每天缴100万美元罚款。

  审理此案的杰克逊法官要求微软将自己的浏览器与Windows操作系统分开,不要捆绑销售,给网景等公司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但微软拒不服从法官的命令,微软的辩护律师称微软无法实现这一点,因为如果将二者分开的话,会削弱操作系统的功能。斯坦福法律教授劳伦斯·莱斯格评价微软此举是“认为杰克逊是个白痴,但他不是”。

  在一次听证会上,杰克逊法官指示一名技术人员从Windows上卸载浏览器程序,结果很快屏幕上出现一条信息说微软浏览器不再运转,而操作系统继续运转无误。杰克逊嘲讽地问微软律师:微软不是说二者分开会削弱操作系统的功能吗?

  1997年12月,杰克逊作出正式裁决:微软强迫电脑制造商采用其浏览器,违反了与联邦政府达成的调解协议,因此命令它从Windows 95中分拆掉它。

  微软一方面向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提出上诉,另一方面加紧开发新版浏览器,并将其融进当时即将推出的Windows 98,以形成一体化的新版操作系统。因为按照1995年微软与联邦司法部达成的调解协议,微软不能将两个产品捆版销售,但它可以生产销售“集成”产品。

  有媒体称,微软采取了一些对杰克逊法官判决阳奉阴违的做法:不带其浏览器的Windows 95则真如微软所言,经常死机和出错,结果消费者对之怨声载道。这有些“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味道了,微软以此将了杰克逊法官一军。

  1998年1月14日,微软消费类电子技术副总裁戴维·科尔到法庭作证。杰克逊被科尔的证词激怒了,他说:“对你们来说,我下达了一个让你们出售不良产品的命令,是吗?你们就是想告诉我这个,对不对?”

  “说白了,是这样的。”科尔回答,“我们执行了那个命令,但是对执行的结果我们不负责任。”

  杰克逊法官怒不可遏,司法部也认为科尔的证词“证明了微软的狂傲”。

  但是,1998年5月12日,在微软Windows 98发售前,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作出部分裁定:由于司法部提不出任何证据证明Windows 98不是集成产品,该操作系统可以免受1995年调解协议的影响。

  6月23日,该法院又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决: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对微软的禁令不仅在程序上是错误的,而且禁令本身也是错误的,法院不是软件设计师,不应卷入高技术产品的设计。

  这样,微软赢得了第一轮的胜利,但也彻底激怒了美国司法部。

  盖茨糟糕的作证录像

  “让珍妮特·雷诺见鬼去吧!”鲍尔默在一次小型会议上怒吼。口无遮拦的鲍尔默应该知道“与人善言,暖于布帛;伤人之言,深于矛戟”。

  雷诺就是前文提到的美国司法部长,5月12日,输了官司的联邦司法部迅速做出回应,转而以违反联邦反垄断法的罪名重新起诉微软,这一次火力更强大。

  5月18日,美国联邦司法部与20个州(南卡罗莱纳州后来退出)联合向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微软停止在Windows 98中强行搭配其浏览器的做法,允许电脑制造商在其产品中安装其他浏览器,允许与微软合作的互联网接入和在线服务商销售其他公司的竞争产品。

  在美国司法部发出雷霆之击前,司法部反垄断高管乔·科兰曾同盖茨在微软律师办公室里会面,双方一度谈得很融洽,有希望达成和解协议。但5月15日,微软的律师来到了科兰的办公室,令科兰惊诧的是,对方几乎推倒了双方前两天达成的所有共识。

  从微软的角度看,冲锋号已经吹响,集成新版浏览器的Windows 98箭在弦上,因为Windows 98发布日期定在5月18日。

  美国司法部与微软的交锋不可避免了,微软开始对外销售Windows 98时,科兰下令对微软取证,并开始向法庭提交微软试图以该类产品垄断互联网市场的有关材料。微软股票应声而跌。

  科兰说:“不能宽容的,也是反垄断法禁止的是微软用来摧毁对手和避免竞争的大量违法的、反竞争的行为。”

  这年8月,法庭开始提取证言,对一些证人的证言进行录像。盖茨作为被告方的证人,在录像机面前宣誓。人们后来从录像中看到,接受质询的盖茨坐在真皮座椅上晃来晃去,十分急躁,且不时流露出轻蔑表情。他对原告方所提问题要么拒绝回答,要么闪烁其词进行逃避。关于他发给下属的那些遏制竞争对手的电子邮件问题,他一概否认自己知情或是知晓其内容。

  盖茨当时与控方律师大卫·博伊斯有过这样一段对话。当时,盖茨被博伊斯问到他是否在一封电子邮件的上方写了“高优先级”。盖茨回答:“没有。”

  “没有?”

  “没有,我没有这样写。”

  “那么是谁写的?”

  “一台电脑。”

  “一台电脑?为什么电脑会打上‘高优先级’?”

  “这是电子邮件的一个属性。”

  “那么谁设置了电子邮件的这个属性?”

  “通常是发件人设置这个属性。”

  “这里谁是发件人?盖茨先生。”

  “在这个情形里,显然我是发件人。”

  “好吧。因此,你是设置这个高优先级指示的人,对不对,先生?”

  “显然是我做的。”

  后来当这些录像在法庭上播放后,引来了各方对微软可信度的质疑声。太阳微系统公司的首席科学家比尔·乔伊说:“盖茨将永远背上说谎者的恶名。在看过他录像证词之后谁还会相信他是个正直的人?”

  杰克逊法官在观看录像时不停地讥笑、摇头,他看完录像后称,这是一个没有信用可言的对手。

  《时代》周刊评价盖茨在录像中的表现:“他在每个问题后都伴随着冗长的沉默,不承认他所写过的电子邮件,并且声称不理解诸如‘市场份额’、‘关切’或‘询问’这样的词语。”

  控方主要律师大卫·博伊斯可谓经验老到,他先前曾为IBM服务,并代表它同美国政府打了一场长达13年的反垄断诉讼战。最后,以政府放弃垄断指控告终。正是因为博伊斯突出的表现,司法部才高薪雇用他来对付盖茨。

  庭审频曝微软内幕

  “盖茨请了非常好的律师,但是我怀疑他根本没有听取律师的建议。微软的律师简直就被当作花匠一样。”网景公司的克里斯汀·法雷说。

  1998年10月18日,法庭开始审理针对微软的这起世纪大诉讼。

  作为苦主,网景首席执行官吉姆·巴克斯德尔第一天出庭作证,他在证词中详细描述了微软在与网景对垒时的种种不良行为。

  控方律师博伊斯还展示了微软准备打击另一位竞争对手太阳微系统公司的证据,来验证微软的垄断企图。在1997年2月20日的一个备忘录中,盖茨透露了他向英特尔提出的一项提议,他说如果英特尔拒绝帮助太阳公司提升Java技术的话,作为回报,微软会不理英特尔竞争对手AMD的求助。

  “这显然不是正常的商业运作。”博伊斯说,“这是对自由贸易的破坏。”

  网景、太阳、IBM等知名大公司的高管纷纷出庭指证微软的垄断行径。IBM经理加里·诺里斯向法庭提交了记录1997年3月6日他与微软高管会谈内容的记录本,证实微软曾强迫IBM放弃在其个人电脑产品中使用网景的浏览器。微软高管表示只要不预装网景产品,微软会在Windows软件上给IBM做出打折的优惠。

  相比控方的精心组织,微软的应对差了些。《坠落前的傲慢》书作者约翰·赫利曼曾这样描写:在作证期间,一个名叫丹·罗森的微软人“吐出非常独出心裁的谎言”,以至于控方律师博伊斯对他的叫嚣无动于衷,任他表演。另一个微软证人鲍勃·玛格里亚“不停地、荒谬地空论,以至于激起了杰克逊法官不知不觉的怒火”。法官最后怒吼:“不,不,住口!”还有一位微软经济专家证人是麻省理工学院的理查德·施马伦希,他说微软内部的清算账目系统不像人们想像的那样精密,“他们用手在纸上记录操作系统的销售额”。

  施马伦希在面临质询时窘态连连,法庭在询问其工作酬金时,他的说法自相矛盾。法庭第一次向他询问时,他称忘记了微软付给他的酬金的数目,而后,他又称微软在7年中共支付给他10万美元。在第三次,也是同样的问题,他又说微软在最近两年中支付给他25万美元。

  杰克逊法官曾评价:“老实说,微软的很多证人都不可信。他们在法庭上所说的与在电子邮件上写的完全不符。我有一种预感,他们在说谎。”

  初步裁决

  1999年11月7日,杰克逊法官在一项裁决书中称微软享有垄断特权,其调查报告认为:微软在采用英特尔处理器的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中,享有绝对领先的市场地位,其他企业难以进入该市场,当时市场上没有可以替代Windows的商业操作系统。

  法官最严厉的评论出现在这份207页厚声明的结尾部分。他说:“最大的伤害在于,微软的行动向电脑工业界每家有创新潜力的企业所传达的讯息。经由微软对网景、IBM、康柏、英特尔及其他公司的行为,微软展现出该公司将利用其市场威权和极大的利益,伤害任何采取行动、可能增加微软核心产品所受竞争威胁的公司。”

  法官还写道:“微软过去伤害这些公司并窒碍创新得逞,阻碍了外界对科技业以及对微软构成威胁企业的投资。结果终将是,本可能嘉惠消费者的若干创新发展未能付诸实行,只因那些创新举动与微软的自私利益不相符。”

  对于这个裁决,控方美国司法部认为这是美国消费者和美国经济的重大胜利,并且坚持要把官司继续打下去。

  随后,盖茨会见了媒体,表达了自己对这项裁决的看法。盖茨说,他不认同限制向Windows里加入新应用软件的判决。他说:“我们唯一能确定的对用户不利的是,如果我们不能创新,用户在买到Windows时,很可能将不知道它包含了什么东西。”

  盖茨说:“如果你的确有竞争,就没有必要有个法院来告诉你说,你没有竞争。他们正在以一种恐怖的、毁灭性的方式改变游戏规则。”(未完待续,本文摘自《十年蹉跎:微软王朝危机》一书,该书由科学出版社出版)

  作者手记

  “微软可能是最可怕的对手”

  风险投资家路斯恩·昆登曾在《纽约时报》上讽刺微软到处染指的行为,他说:“我想,最后留给我们的,只有洗衣机和烤面包机。”

  径路窄处,留一步与人行;滋味浓底,减三分让人尝。此时的微软显然没有领悟这层道理。

  鲍勃·梅特卡夫曾说:“电脑行业有三个垄断企业——思科公司(对网络路由器的垄断)、英特尔公司(对电脑芯片的垄断)和微软。它们中间只存在一个反垄断问题。”因为思科起码有关于如何遵守法律的员工培训录像,而英特尔在接到政府官员关于反垄断的警示后,做出合作姿态并稍微地调整了经营方式,它通过给自己的小对手AMD留下一块生存空间,从而避免了被反垄断法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砍削。

  但微软不是这样,就如业内人士卡麦伦·梅尔沃德所说的那样:“微软不知道与政府打交道是件极其复杂的事情,他们出现问题是因为比尔和史蒂夫的个性。”

  作家梅里尔曾评价:“盖茨最终还是犯了自大的错误,在已经和司法部的律师达成妥协后,偏偏要去伤害他们的感情,到处吹牛说什么也没有改变,微软还会像以往一样做生意。这实在是很愚蠢的行为。”

  有公开出版物介绍,在微软反垄断案发生以前,微软在内部曾成立了竞争情报研究部门——战争室(War Room),网景、Novell、美国太阳微系统公司的照片都曾在这里挂过,然后依次被摘下。盖茨曾在战争室里以挑衅般的口吻向全球商界宣称:“你们应该感到幸运,因为我们没有进入你们的产业。”

  因此,微软当时让许多看起来似乎不搭界的公司也感到恐惧,譬如迪士尼公司首席执行官迈克尔·恩斯纳在他的回忆录《在进步中工作》写到:“微软可能是最可怕的对手。”

  “微软没有意识到软件行业规则已经改变了,而他们花费了许多年才认识到他们不能具有过度侵略性。”曾任微软高管的迈克·默里这样说。


(本文不涉密)
责任编辑:

站点信息

  • 运营主体:中国信息化周报
  • 商务合作:赵瑞华 010-88559646
  • 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