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1997年4月在全国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提出“三网”的概念以来,政策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隔离阶段(1997年~2001年),政府出于监管的需要,严格要求双方不能混业经营: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明确要求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电业务、广电部门不得从事电信业务,双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转变阶段(2001年~2006年),随着入世,市场化推进,逐步放开对双方的管制:2004年年底国家发改委提出,在条件成熟时,推动电信和广播电视市场相互开放、业务交叉竞争。
推动阶段(2006年~2009年),广电和电信行业及其监管部门都开始希望进入对方的业务领域:“十一五规划”中再次强调,要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在技术和整合基础设施资源方面,对推进三网融合作了明确的要求。2008年,国务院、广电总局和工信部分别推出自己的三网融合政策。其中广电要求各省区市在2010年年底完成省级网改造,准备发展三网融合业务,但是许多省区市的省级网整合并未完成。电信运营商的光网建设也提上了议事日程。双方都具备或即将具备发展三网融合的技术、网络基础,所以双方都积极推动甚至在局部试点三网融合业务。
落实阶段(2010年~现在),政府、两个行业及其监管部门都希望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确定2015年全面实现三网融合。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指出:“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2010年6月7日,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在政府的干预下通过,6月30日三网融合的12个试点城市确定。三网融合的进程骤然加快。这次的试点方案和试点城市切实推动了三网融合的进程,政府出来为广电和电信划分业务领域,推动双方进入更进一步的发展,但是这仍然只是三网融合中的一小步。
(责任编辑:洪蕾)